矿泉水瓶别重复使用

矿泉水瓶别重复使用

一些老年朋友为了节约,在外出时都是用矿泉水瓶从自家的饮水机里放水。还有的朋友在外出旅游时,因为不想购买景区的高价矿泉水,就将宾馆里提供的开水直接灌入到用过的矿泉水瓶子里。本以为这样节俭又健康,但却没想到在国外就有12岁的女童,在连续使用同一个矿泉水瓶16个月之后,被检查出患上了癌症。

大家可以找一个矿泉水瓶,仔细观察一下,在它的底部或是其他地方都会有一个用三根曲折的箭头围合而成的三角形,三角形的中间标有阿拉伯数字“1”。如果你平时足够留意,一定也在快餐盒、奶瓶等容器上面发现类似的标志,只是中间所标的数字有所区别。

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矿泉水瓶的材质通常被称作1号塑料,一旦用上了10个月就可能会释放出致癌物质。如果将其加热,同样有致癌的物质。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塑料耐热性不高,70℃就会变形,因此最好不要往里面注入开水,甚至不要让其被太阳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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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常用于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等,不宜加热和重复使用;

2号 常用于白色药瓶、清洁用品、沐浴产品。不宜做饮用容器;   3号 常见雨衣、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 一般不存放食品和药品;

4号 通常制作食品袋及各种容器,不宜放入微波炉使用;

5号 无毒、无味 常用于果汁饮料瓶、微波炉餐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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